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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祁连县2023年公开招聘15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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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9 11:49:23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实施办法》(青食药监办[2017]154号)和《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食药监办[2014]91号)及《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行字[2022]1780号)有关政策,现将祁连县2023年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夯实城乡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督管理基础,延伸政府监管触角,填补监管空白,县市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5名(限男性8名、女性7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聘用的方法进行。协管员辞职和辞退出现空缺岗,一年内不在组织人员招聘,从本年度招聘人员笔试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食品药品事业,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心于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的。

(二)人员条件

1、祁连户籍(外地毕业生因结婚等其他原因迁入祁连县的,户籍迁入时间以2022年12月31日前为准)

2、年龄及学历

年龄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加分条件

1、教育部认可的食品检验、医药学、法律及食品药品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有两年以上市场监管工作经验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并在报名表中填写加分条件。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span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times="" 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color:black"="" style="box-sizing: inherit; z-index: initial !importan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招聘由笔试、体检及政审三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方可录取,如出现政审、体检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4月28日至5月4日)

发布招聘公告。在县电视台和祁连市监、走近祁连、祁连就业等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5日8:30至5月11日18:00)

报名地点设在县市监局三楼办公室。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专业证书,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学历和携带的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报名者的简历必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祁连县市监局2023年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3、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5月12日到县市监局领取准考试证。

4、笔试

县食品药品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命题、考试、阅卷工作。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食品药品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用汉语作答;成绩保留小数点之后两位数。

5、成绩公示

按照笔试成绩在县电视台和祁连市监、走近祁连、祁连就业等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6、政审体检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政治表现、政治态度以及违法犯罪记录等。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7、公示

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电视台和祁连市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人员,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若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8、审批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对象,并填写《祁连县2023年食品药品协管员聘用审批表》,经市监局党组审核后,报食品药品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并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局办公室备案。

9、培训、管理及待遇

由县市监局负责对被录用的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素质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食品药品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县市监局各项规章制度。

经培训合格后,县市监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协管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为一年签订一次),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每月为17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伤保险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由本人缴纳,个人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10、经费保障及预算

此次招聘费用由用人单位县市监局承担,协管员薪酬待遇、工伤保险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联系电话:

祁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0970--8672125

祁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ilian.gov.cn/html/1321/292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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